
章珠明、上海瑞力骄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朝晖、平潭恒众创享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文良、黄建勇、林世明、丘仲权、胡崟春、、张荣娟、平潭合众荣创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光发、赵耀罡、余诗权、上海瑞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侯焰、林秋贞交易对方是否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资产是否不为现金或流动资产,或主要资产的经营是否具有不确定性,不会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确定性(例如主要资产是上市公司不能控制经营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是 6.3.5本次交易设置的条件(包括支付资金、交付资产、交易方式)是否未导致拟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带有重大不确定性(如约定公司不能保留上市地位时交易将中止执行并返还原状等),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有负面影响或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是 中富证券作为神州信息本次资产重组的财务顾问,按照《中华人民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通过尽职调查和对重组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适当核查,并与神州信息、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经过充分沟通后认为:本次资产重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的情形,体现了公平、、公开的原则;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中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第 3 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盖章页)中富证券有限公司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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